尊敬的用户您好: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促进我国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根据《工作细则》 “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先备案后接入” 相关精神,所以暂停没备案网站的相关服务。
由于您的网站在开通后没有在规定时间里提交备案信息而被暂时关闭!请速按以下方法申请备案!(全免费)
方法一:进入虚拟主机服务商网站产品管理后台直接提交相应空间的备案信息,委托主机服务商统一提交备案,待备案成功后开通网站。
方法二:直接登陆《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miibeian.gov.cn,提交备案,待备案成功后联系服务商开通网站。
如果您已取得ICP备案号,网站也被关闭,则有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只要有任何一点都将被关闭)
1、空间中绑定的域名与备案信息中登记的域名不相符 解决办法:重新备案或修改备案记录
2、空间中绑定的域名有尚未备案的(系统提供的三级域名以外)[重点] 解决办法:重新备案或修改备案记录
3、网站首页未能添加ICP备案号信息 解决办法:立即修改网页添加备案号信息
4、网站目录下未能建立cert目录的,或cert目录建立位置不正确 解决办法:立即在wwwroot目录下建立cert目录
5、cert目录中上传备案证书文件名不是bazs.cert的,或者由主域名访问无法查询到bazs.cert的
解决办法:立即将电子证书bazs.cert上传至cert目录中并必须可通过 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即出现文件下载提示) |